CHINESE  INSTITUTE  OF  COMMAND  AND  CONTROL

关于邀请参加《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 系列团体标准编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18 09:35

各有关单位:

无人系统作为信息时代高技术含量的产物,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产业发展正处于快速增长的爆发期,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当前各类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众多,缺乏体系化布局与建设,为促进无人系统有序规范发展,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聚焦无人系统十四五发展规划,拟组织专门力量和专家团队编写“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系列团体标准,为国内无人系统建设发展尤其是无人系统信息技术相关发展应用,提供一整套技术标准,促进无人系统成体系建设。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正式启动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系列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欢迎各相关优秀单位积极参加。为构建无人系统信息技术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奠定基础和做出贡献。

一、 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构建主导思路

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发展目标是:按照国标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 部分:良好行为指南》要求,在学会团标委的领导下,引领无人系统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潮流,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为主要支撑并与其相互协调,逐步完善无人系统信息技术领域系列标准,对无人系统体系化建设起到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 编制范围

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主要包含无人系统总体技术、计算存储、环境感知、时空基准、信息传输、互操作、安全保密行业应用、试验评估等九类内容。

目前已经确定的题目是互操作标准系列:

1、无人系统互操作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该标准准界定了无人系统、互操作、无人系统互操作、互操作等级、指令级级互操作、行为级互操作、任务级互操作、语义级互操作等相关术语和定义。

2、无人系统互操作 第2部分:总体架构

该标准规范了无人系统互操作模型、互操作信息交互框架、互操作等级等内容。

3、无人系统互操作 第3部分:指令级互操作能力要求

该标准规范了无人系统指令级互操作的消息格式和链路协议等基本技术要求。

4、无人系统互操作 第4部分:行为级互操作能力要求

该标准规范了无人系统行为级互操作的行为描述方法、平台特性、移动控制、任务载荷等基本技术要求。

5、无人系统互操作 第5部分:任务级互操作能力要求

该标准规范了无人系统任务级互操作的任务描述方法、任务解析、任务分解、任务执行等基本技术要求。

6、无人系统互操作 第6部分:语义级互操作能力要求

该标准规范了无人系统语义级互操作的语义表达、语义理解、语义映射、交互方式等基本技术要求。

三、 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编写规划

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系列团标编写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划论证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在学会标准委领导下,由无人系统专委会组织开展筹划论证,下发征求意见的通知,收集意向参编单位意见,研究确定标准体系编写计划,标准体系架构,以及确定专家组、编写组具体人员。

第二阶段:首批标准分组编写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2月)

根据组织机构设置、任务分组和人员分工,按照标准体系框架分组编写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中涉及的重点、急用、通用的标准。

第三阶段:分批优化完善标准阶段(2024年3月-2025年5月)

阶段性完成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利用标准体系指导无人系统研发、应用,在项目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标准体系,验证标准和指南的科学性、通用性和指导性。

四、 参编要求及权益

为了促进无人系统信息技术系列团体标准的顺利编制,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参编报名单位既可以选择参加已经确定题目的六个标准,也可以在总体技术、计算存储、环境感知、时空基准、信息传输、互操作、安全保密、行业应用、试验评估等九个方向自拟题目,学会将统一组织对参编单位资格进行审核。

1.参加要求

参编单位以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会员单位为主;无人系统专委会委员应积极参编并推荐专家;各单位推荐参编专家应以中国指挥控制学会会员为主;各参编单位应积极参与标准编写论证工作,尤其各项牵头单位应积极组织协调,按时完成编写任务;参编单位需按学会规定资助一定参编费,参编费用于组织标准的论证、评审和发布。

2.参编权益

作为参编单位列入标准参编单位名录;作为参编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家单位不超过 2人);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出具标准参编证明,旨在提升参编单位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作为单位参与评奖、获得政府奖励或进行融资的证明;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益;参编单位享有全程参与标准编制、修订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修改意见的权益。

3、参编义务

对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和数据,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共享本单位在无人系统标准化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 报名

请参编报名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申请表(见附表)发送到邮箱:cicc_tb@c2.org.cn

联系人:张俊文15011320074

附表:参加《无人系统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系列团体标准编制申请表

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

2023年4月18日